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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資料庫栽培管理/香蕉病、蟲、草害防治/農藥殘留量的規定
三、栽培管理

(五)香蕉病、蟲、草害防治

1、農藥殘留量的規定

依據2002年日本政府對進口香蕉農藥使用種類及其殘留量規定,我國外銷日本的香蕉,其栽培管理期間的病、蟲、草害防治,常用農藥限制下列8種藥劑,如果在病、蟲、草害之防治時,依照規定的藥劑種類與濃度,在適當時期施用,不但可達到病、蟲、草害的防治目的,同時將來所生長出來蕉果的農藥殘留量,亦可達到日本政府的規定及要求。

 

輸日台蕉農藥使用種類及容許殘留量
農藥名稱 農藥種類 容許殘留量(ppm)
日本 台灣

鋅錳乃浦 殺菌劑 2.0 2.5
普克利 殺菌劑 0.1 2.0
第滅寧 殺蟲劑 0.5 0.05
加保扶 殺蟲劑 0.3 0.5
陶斯松 殺蟲劑 3.0 1.0
加保利 殺蟲劑 5.0 0.1
嘉磷賽 殺草劑 0.2 0.2
固殺草 殺草劑 0.2 0.1

ppm:百萬分之一,即亳克/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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